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清江浦分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市审批局、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三项服务措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稳定、高效发展。
简化材料手续,项目一网通办。所有项目计划下达、项目立项、文本编制、信息发布等12个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推进“阳光一网通”全网通办。联合苏采云系统,达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100%电子化采购。
优化采购流程,压缩节点时间。在政府采购活动流程中,合同签订周期时间从30日缩短为15日,缩短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环节时间,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发展。
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清除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提高预付款比例,从30%提升至40%,部分项目预付款比例为50%;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降至1%,部分项目试行免缴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