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新区秦川镇镇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以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关于兰州新区秦川镇镇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经发审批〔2022〕16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及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秦川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 可研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改扩建道路8358米,新建雨水管道8470米,雨水检查井218个,污水管道7300米,污水检查井267个,路灯424套,同步配套新建人行道、绿化带、活动广场等。
2.1.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秦川镇五道岘村。
2.1.2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改扩建道路8358米,新建雨水管道8470米,雨水检查井218个,污水管道7300米,污水检查井267个,路灯424套,同步配套新建人行道、绿化带、活动广场等。
(一)道路工程。改扩建道路8358米,其中:东街改扩建3502米,K0+000~K1+519.060道路红线宽度21米,K1+519.060~K3+502.44道路红线宽度30米;东街西延段改扩建122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南街改扩建2874米,S201(省道段)道路红线宽度26米,南街(市政道路)道路红线宽度21米;北街改扩建1204米,道路红线宽度13米;西街改扩建649米,道路红线宽度13米。
(二)雨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8470米,雨水检查井218个,其中:东街新建雨水管道1970米,雨水检查井34个;南街新建雨水管道4160米,雨水检查井117个,北街新建雨水管道1805米,雨水检查井51个,西街段新建雨水管535米,雨水检查井16个。
(三)污水工程。新建污水管道7300米,污水检查井267个,其中:东街新建污水管道2000米,污水检查井75个;南街新建污水管道3100米,污水检查井108个;北街新建污水管道1430米,污水检查井50个;西街新建污水管道770米,污水检查井34个。
(四)照明工程。新建路灯424套,其中:东街K0+000-K3+502.44新建路灯198套,东街西延段新建路灯5套,南街新建路灯150套,北街新建路灯47套,西街新建路灯24套。
(五)广场工程。对秦川镇政府门口江源广场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面积4157平方米,铺设人行透水砖505平方米、绿化草坪2760平方米。
2.1.3 总额:为 1539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6日
2.1.5 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2.2.2 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电及临时用水)。
2.2.3 工程采购范围:包括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和保管及安装等,发包人有权确定品牌范围和质量档次。
2.2.4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2.2.5 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2.2.6 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 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市政公用工程。
3.4 其他:
3.4.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业绩,近5年(2017年10月01日至今)内有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依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3.4.2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3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 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4.5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员工在本单位缴纳近半年社保为依据),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之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4.6 财务及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以上要求的财务报告、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不良行为记录,合同履约率100%的说明。
3.4.7 申请人应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3.4.8 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证明的,视为无效投标。
3.4.9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证明和《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证明为依据,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5.2 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5.3 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竹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8时00分至2022年10月24日18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 投标人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iy.gansu.gov.cn/)网站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期限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盖投标人公章备案登记表扫描件一份(电子邮箱:578653211@qq.com),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评标委员会。
4.2.2 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为远程开标,申请人登陆甘肃省(兰州新区)电子交易系统,登陆网址http://61.178.200.57: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html,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gef、.czr格式各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后,请投标单位上传授权委托人信息并扫码进行实名认证签到,签到通道将在开标前24小时开启。(注: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31-4875561/4006131306,运维qq群:950162612)。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对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只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可编制于投标文件第七章“11.其他材料”中,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gzyjy.gansu.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州新区秦川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联 系 人: 魏 工
电 话: 13893438821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新区绿茵花园6 号楼1单元1001 室
联 系 人: 陈瑞霞/高成年
电 话:18919313882/13809350608
监督单位: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5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