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2】2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2.1.2建设内容:本次建设内容为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二期项目。项目规划建设面积73.63亩,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住房824套,同时建设公共配套建筑及室外管网、围墙、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11952.0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95226.75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2210平方米,地上储藏室面积约为2084.55平方米,地上车库面积约7635.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794.94平方米。2.1.3建设地点:大名县313省道北侧,刘军庄村南,与一期项目毗邻。2.1.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安置住房824套,同时建设公共配套建筑及室外管网、围墙、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含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本工程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22 00:00 至 2022-11-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2-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长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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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大名镇天雄路450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50号嘉华大厦12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崔建华 | 联系人: | 张文雨 |
电话: | 0310-6565928 | 电话: | 18931050097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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