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经开区万春二小周边围合路网(暂定名)工程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经开区万春二小周边围合路网(暂定名)工程拟实施的道路包含北侧支路、东南支路、西侧支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招标范围:拟建万春二小北侧支路,西起梦溪路,东至欧阳湖路,全长约1328米,红线宽度30m;拟建万春二小东侧支路,北起纬二次路,南至赤铸山路,全长约767米,红线宽度24m;拟建万春二小南侧支路,西起西侧支路,东至欧阳湖路,全长约647米,红线宽度18m;拟建万春二小西侧支路,北起纬二次路,南至赤铸山路,全长约769米,红线宽度24m;建设地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建设规模:经开区万春二小周边围合路网东南西北支路。
2.项目合同估算价:177576760.47元(招标控制价)。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的竣工验收资料均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
(3)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则投标人必须是类似业绩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资料的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单项合同中包含多个单体的,以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单体时间为准),中标后原件备查;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信息(如合同金额、项目类型、项目时间等),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有项目负责人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证明资料。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2)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其他身份不予认可。
5.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放联合体协议书后面,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报名,并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采用分包方式或联合体形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协议,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4日9:00至2023年1月3日10:00。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月3日10: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5.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七、投标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电汇、电子保函或保证。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4.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时,提供以下账户供投标人选择: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1101801021000587877295295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账号:184262917445
八、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林文栋
联系电话:15385536931
九、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谢文静
联系电话:0553-5848906
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
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53-5932710,400-998-0000(技术咨询)。
十一、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3121659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上发布。
十三、注册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招标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3.潜在投标人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可任选以下方式递交
1.书面形式递交
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3.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信息
3.1招标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谢文静
联系电话:0553-5848906
3.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林文栋
联系电话:15385536931
十五、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依据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综合评分等级)
十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00000元;
□由招标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