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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安县兴庆水务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HLJYH2022-017,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供水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标段;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0810,计划竣工日期20221031日,总工期8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2.4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一标段:完善水源、现状水源井改造27座、新建水源井3座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5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水源工程)5502515.35元;

2.6建设地点:庆安县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其中1个标段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06月0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1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202月至202204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1.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需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施工员具备市政工程类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新版市政工程类专业或原版不分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备工程类技术员职称证书或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证明及社保证明,但必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点击“税收违法黑名单”后完整截图保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均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后完整截图保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式: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行贿)(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19年07月01日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07071900分至202207141900(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4没有按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全部完成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8、其他事项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联系方式

监督人:庆安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455-4403005

招标人:庆安县兴庆水务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先生

  话:0455-44883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亿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话:0451-5507066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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