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11-610113-04-01-234255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实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西部大道以南,樱花二路以北,规划路(融创西安宸院)以东,茅坡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幼儿园、配套设施、商业设施等。项目内最高建筑约为80米,住宅楼最高层数为26层。
2.3 项目总额:3553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77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标段编号: E6100013501lahugya2t001;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本次招标的监理服务包含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监理工作及相关服务;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担任其他在监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同时需提供在监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2 标段名称: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信息及项目的负责人的执业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6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8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12月05日 1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 09时3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2年12月05日 18时00分 起至2022年12月16日 09时3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陕建雁南朗境项目施工监理: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免费获取。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16日 9时30分 ,地点为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9.3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陕西实泰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杜城街道子午大道8号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7楼 |
联系人: | 张种垚 | 联系人: | 王树森 |
电话: | 15389582216 | 电话: | 18302992489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西安银行东二环南段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209011580000076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