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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分中心)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ALH220235-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已由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核准的通知(六发改投[202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六合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6151.1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6151.1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六合区,北至一号支路、东至文峰路、南至冶浦路
        2.1.2 工程规模: 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用地容积率≤2.5、绿地率≥35%、50米<最高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密度≤20%。依据项目申请报告,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655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4820㎡,包含6栋居住建筑和配电房、门卫、垃圾收集房等附属工程;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1730㎡。
        2.1.3 合同估算价: 33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9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月29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5月18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李家岗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范围内所有区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等)、采购(含材料,配套设施、设备、安装、服务等)、施工(含房屋建筑、市政配套、智能化、景观亮化等)、周边环境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恢复、建设过程中的视频音像制作、平整场地(含建筑垃圾清理、地上附着物<不含地下隐蔽构筑物等>)及各类评审、审核、检测配合、试桩、监测、试验、试车、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保修等全过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其在投标人单位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者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联合体单位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投标单位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均<70%。(提供2020、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企业须满足上述要求;设计企业无需提供)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提供养老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B)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 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 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 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 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 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 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F)提供拟派工程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月-2022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G)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期时间前没有受到红牌、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H)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I)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设计说明3: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绿建、智能化等各专业说明满足规范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总平面布局1:(1)功能介绍、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提供场地内及四周环境的反映,鸟瞰效果图需在实景中插入,沿城市主要道路提供夜景照明效果图。若未提供鸟瞰效果图、夜景照明效果图,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2总平面布局2:(1)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2)提供场地四周界面分析,场地风环境模拟分析,现状日照及设计总平面图的日照分析。若未提供四周界面分析,场地风环境模拟分析及日照分析,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3总平面布局3:(1)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2)标出主要建筑物各类控制线,提供交通分析,消防分析,停车分析等。若未提供建筑物控制线,交通分析,消防分析,停车分析,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4总平面布局4: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景观环境设计等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1建筑功能1::(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提供各安置套型的套室室内功能设计与分析,公共门厅、连廊、电梯厅的功能与室内设计等是否满足要求。若未提供各安置套型的套室室内功能设计与分析,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2建筑功能2:(1)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2)对各安置套型的面积指标、得房率指标等参数是否满足要求,提供主要套型需提供采光分析。若未提供主要套型采光分析,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5);良(4.5);中(4.0);差(3.5);无(0)
4.1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2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3建筑造型3:(1)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2)提供主要界面的泛光照明效果图。若未提供泛光照明效果图,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1结构方案1:(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2)提供各层平面结构布置方案,桩基选型方案。若未提供各层平面结构布置方案,桩基选型方案,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2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各栋单体与结构计算书是否完整,是否满足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1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2设备方案2:(1)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2)提供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各层机电布置图及系统图,若未提供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各层机电布置图及系统图,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1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1:(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2)提供风环境模拟,采光计算等。若未提供风环境模拟,采光计算,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2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2:(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2)阐述绿色建筑成本控制措施。若未提供绿色建筑成本控制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3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1)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2)提供绿色建筑评分表。若未提供绿色建筑评分表,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1设计深度1:(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2)提供人防布置图及平战转换图,智能化设计系统等。若未提供人防布置图及平战转换图,智能化设计系统,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等级分“差”进行打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2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2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0.3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6)智能化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7)消防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8)人防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防护工程师证和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防护工程师证和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防护工程师证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9)岩土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10)室内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11)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②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材料,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④教授级、研究员级职称可等同于正高级职称。(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9-08 09:0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工程总承包报价(权重25%)
对所有定标候选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报价越低,排序分越高。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
(2)拟派团队能力(权重20%)
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10名及以上人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排序分5分;
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9名人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排序分4分;
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8名人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排序分3分;
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7名人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排序分2分;
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具有6名人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排序分1分;
定标候选人拟派团队中,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5名及以下人员同时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教授级、研究员级职称可等同于正高级职称)。
(3)企业奖项(权重20%)
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自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有7个及以上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得排序分5分;
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自2019 年01 月01 日(含)以来,有6个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得排序分4分;
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自2019 年01 月01 日(含)以来,有5个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得排序分3分;
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自2019 年01 月01 日(含)以来,有4个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得排序分2分;
定标候选人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中,自2019 年01 月01 日(含)以来,有3个获得住宅类项目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的,得排序分1分;其余不得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时间以证书上时间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权重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2题。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排序分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1分。本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定标方法备注:得票数(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择优原则顺序为工程总承包报价低的排序越优;拟派团队能力强的排序越优;企业奖项多的排序越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优的排序越优。
8.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六合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六合区文尚路9号地              址:南京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邮       编:211500邮              编:210002
        联  系  人:储浩联      系     人:全子龙
        电       话:025-57126673电              话:025-57026782-195
        传       真:/传              真:025-846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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