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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湾二号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苏州湾二号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湾二号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对苏州湾二号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苏州湾二号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SZWSD2-HP1标段。

2.1项目概况:

太湖湾二号隧道工程起点接S606与东山大道交叉口,下穿太湖大堤、东太湖、S230后,终点顺接吴江大道。线位穿越太湖重要湿地国家级生态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本路线方案全长约11km,其中隧道全长约10km,暗埋段长约9.5km。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功能,设计速度80 km/h ,建设规模双向六车道+3.5m连续紧急停车带 。工程拟采用围堰明挖法施工,工期48个月,项目总估算92.7亿元。

2.2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大纲。

(2)、结合环境评价工作,为工可研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确定工程方案提供建议、依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评价工作;完成环境资料的收集,环境现状监测进行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公众参与、工程环保方案比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管理及环境监督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4)、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5)、配合主管部门审查,负责技术评审会务工作等;

(6)、协调、协助取得环评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环评方面的相关技术服务,配合做好环评验收等工作。

2.3工作周期:

结合工可研究成果,分阶段为工可研究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建议,提供对项目所经区域的主管部门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规章、规范要求;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发改部门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报送审查;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将正式成果报送相关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并协助业主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环评批复文件,以满足招标人取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的环评方面要求。(具体起算时间以合同规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有城市主干道或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含穿越重要水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成功案例以招投标信息系统备案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工程类型为准)。本项目文件中出现的“重要水体”是指“由地级市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体。需额外提供对应项目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洪评批复文件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重要水体”的证明文件在“其他资料”中体现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类别为: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且2017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个城市主干道或一级公路及以上项目含穿越重要水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三个月(20222月至2022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6  20 9:3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邮  编:215000

电  话:0512-65106506/65106520

E-mail: SZJJ_DL@126.com

联系人:马馨、李正帅

8、其它

8.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4若某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单位可远程解密,确保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核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款。

8.7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2022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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