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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路南侧、红光路西侧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1.沛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韩信路南侧、红光路西侧地块项目已被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

2.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至:韩信路,东至:红光路,西至:华阳路,南至:太朴路

3.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管网、消防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实施。

3.3招标范围: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应包含的内容:区位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总设计说明、交通组织、鸟瞰图、日照分析、竖向设计、小区结构分析、住宅商业及配套单体方案、户型图、地下室方案、室外管网、示范区设计、主次入口等;2、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内容: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施工图室外总体给排水图(含室外消防水、雨污水)室外消防电气图红线内供暖设计、管网综合(包括强电、弱电、暖通等)单体地库范围内钢结构及雨棚深化设计、小区道排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幕墙含二次深化设计)、三板含深化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人防含人防设计、战时设计、平站转换预案及人防审图费)、装修(满足设计通知书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包含住宅室内装修设计、住宅首层门厅、架空层及其它公共部位装修设计等绿色三星设计咨询和标识申报。

3.4 设计周期:工期45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取得审图合格证)。

3.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5.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4.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6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者银行保函或者银行电子保函或者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银行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1390

开户名: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设计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83009时00分至 2022年9517时00分。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 年9517时0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913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923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定性+定量)

定标办法:直接票决定标法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本次公告的报名,须在二次公告之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1.招标人名称:沛县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沛县金融中心  联系人:尤松  电话:0516-81221122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陈坤   电话:0516-8964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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