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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安湖科技人才(大学生)创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安湖科技人才(大学生)创业园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贾经发复[2020]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潘安湖科技人才(大学生)创业园(一期)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街道境内,北临潘安湖景观大道,南侧、东侧、西侧临潘安湖景区。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54亩(以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项目总额为7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具体设计指标以规划审批为准

2.1.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一个标段。

2.1.4合同估算价:78000万元

2.1.5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最新规范及有关标准及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工程合格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包括工程所有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潘安湖科技人才(大学生)创业园(一期)为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并不限于本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可研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全专业设计,包含满足施工图审查所需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机电、消防、人防、绿色建筑(二星)、海绵城市设计、室外道路绿化综合管线等附属配套、初步设计概算、全专业图纸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论证、施工阶段驻场服务等(不含其他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施工图预算工程各专业专项施工、各类配套工程的施工等全部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自2019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设计费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设计费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③类似工程业绩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 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投标人(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为施工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922022年10月18日1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181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9. 开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人:徐州市贾汪都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206国道         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

  人:甘浩                            人:胡工

    话:15152172225                   话:0516-8561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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