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2)2号、关于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2)98号、关于惠山区前洲街道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2)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图的批复 惠交计[202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LTL-SG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
建设规模:龙潭路(余浩路-金香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起点位于余浩路,起点桩号KO+000.000,向西延伸,与龙潭支路、兴洲路相交后,终于金香路,终点桩号为K1+481.064,路线全长约1481米。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30km/h,KO+000.000-K1+265段,路基宽12米,K1+265-K1+481.064段,路基宽9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管线、照明等工程。本次工程在原道路范围内进行提升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交安、智能化交通)、照明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内的养护修复管理。建安费约260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施工LTL-SG标段。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网上报表表2中的信息为准,若由于投标人的财务数据在“投标报表”表 2中提供不完整,导致无法计算出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无锡市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为“中”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的),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堰玉中路
联系人:薛静芳
电话:0510-83380393
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1号楼15楼
联系人:周雪峰、程鸿晴
电话:0510-88203985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2年10月28日09:00,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04日09:00。
8.3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山分中心3楼开标一室(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8.7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9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制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