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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新曹农场新角线北段(花川路)道路附属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新曹农场新角线北段(花川路)道路附属工程已由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苏垦集社〔2022〕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新曹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增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年度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新曹农场新角线北段(花川路)道路附属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台市新曹农场境内

2.1.2建设规模:花川路扩建道路及停车位527.3米;拆建水泥路道路599m:新建污水管网DN40OPE实壁管1768m,DN30OPE实壁管658m,DN200PE实壁管1455m,DN160PE实壁管700m

2.1.3合同估算价:约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

2.1.5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2022年度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新曹农场新角线北段(花川路)道路附属工程,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B3209810001000095001001

2022年度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新曹农场新角线北段(花川路)道路附属工程

2022年度环境整治及小城镇提升项目新曹农场新角线北段(花川路)道路附属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花川路扩建道路及停车位527.3米;拆建水泥路道路599m:新建污水管网DN40OPE实壁管1768m,DN30OPE实壁管658m,DN200PE实壁管1455m,DN160PE实壁管700m施工,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R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见网址:http://dongtai.yancheng.gov.cn/art/2021/5/8/art_6954_3530446.html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2.2 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均在本单位缴纳)。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近N年为投标截止日向前计算):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投标人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文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任意一项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信誉良好的企业,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跨专业承接其他三个类别同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一)企业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由发包人结合企业信用等因素自行确定,优先采用银行担保、保证等方式。(二)拟承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拟承接类别一级资质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该工程业绩已在国家或者我省相应的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备案。(三)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和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符合相关行业的管理要求。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二)的业绩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3.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是指: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系统弹出的举报联系方式页面,请点“×”关闭)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11  10  9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ABCD)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R本项目为容缺预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谨慎投标,如中标须自行承担项目不能按期开工的风险和损失(容缺预招标项目勾选)。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新曹农场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新曹农场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6262007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苏垦大厦209室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862026920                    

电子邮箱:jsnk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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