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YH210017-02Z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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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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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雨审批项发[202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92760.9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2760.9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92760.95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2760.9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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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
2.1.2 工程规模:
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建筑高度59.85米,其中社区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53400平方米,主要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医疗服务站点)、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养老院、社会停车场、肉菜市场、公厕、环卫所、邮政局、公园绿地等。 |
2.1.3 合同估算价: 380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725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2月28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4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徐工地块社区服务中心及规划中学项目社区服务中心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约73500平方米,建筑高度59.85米,其中社区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53400平方米,主要为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中心、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医疗服务站点)、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养老院、社会停车场、肉菜市场、公厕、环卫所、邮政局、公园绿地等。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设计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 业绩认定标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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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的时间要求:2021年05月至2021年10月。提供养老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⑥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5)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5月-2021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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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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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合理;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合理;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合理;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控制措施合理;设计文件要求必须包含绿建评分表,海绵专项设计计算书,雨水回收利用系统施工图、室外给排水总图,室外机电管线综合总图,图纸和计算书不超过20页,不提供此项不得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应用BIM技术建立施工模型,对施工过程进行模拟,通过流程图展示,无此内容不得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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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7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1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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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2)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3)设计负责人: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师。(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4)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研究员级(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7)造价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8)施工技术责任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全部满足得2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所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金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资料如未提供,此项不得分;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设计业绩: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得0.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施工业绩:企业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备注:资审业绩和评分项业绩可以兼得,评分项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得0.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以上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3)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工业厂房、仓库除外),得0.7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备注:资审业绩和评分项业绩可以兼得,评分项中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分;
(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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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24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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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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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809室 |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王芳 | 联 系 人:金芸 |
电 话:02552887105 | 电 话:17715289656 |
传 真:无 | 传 真:02586433596 |
电子邮件:无 | 电 子 邮 件:34358558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