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2718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边坝县幼儿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边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边发改发【2022】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边坝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总建筑面积1674.48平方米,改造外墙、雨棚、踏步、坡道,栏杆及空调外机位等配套设施。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项目建设地点:昌都市边坝县;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报名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至2021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年7月12日10时00分至2022年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日11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其他公告内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备案后方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8.3、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区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在藏备案委托代理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及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 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8.4、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所有单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并签字盖章(时限:中标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8.5、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U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8.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书原件须投标单位盖上公章带到开标现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企业自行拟定。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边坝县教育局
地 址: 边坝县
联 系 人: 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都市顺康小区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15928004515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