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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溪河生态环境补水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溪河生态环境补水建设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赣江新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赣江新区城市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规模:该项目全长约18.83km,建设内容包括桐溪河引水工程,桐溪河流域清淤及岸坡整治工程,星海湖引水活化提升工程,科创城北端福银高速拦河(坝)闸工程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12617.53 万元,其中设计费为95.94 万元,建安工程及设备费为10010.66 万元。

1)桐溪河引水工程疏通溪霞水库北干渠溪霞水库至洪山隧道入口段现有渠道 8.4km,渠道迎流顶冲段浆砌石挡墙护岸长 2.16km;疏通洪山隧洞至桐溪河段铁路沿线现有渠道 1.93km;新建 DN1800 补水管道,长 1.935km;新建引水渠段分水控制闸 8 座。

2)桐溪河清淤工程

桐溪河下白港至新祺周污水处理厂段河道清淤、疏通,长 8.5km;桐溪河慈菇路至污水处理厂段河道岸坡生态改造,整治驳岸长 8.732km;河道卡口拓宽及浆砌石挡墙护岸长 0.26km。

3)星海湖引水活化提升工程慈菇西路南侧、桐溪河左岸新建提升泵站 1 座,新建 DN500PE 输水管1.341km。

4)科创城北端福银高速拦河(坝)闸工程

新祺周污水处理厂上游新建拦河钢闸坝 1 座,长 30m,高 2m。

5)附属设施工程

新建管理房 1 座,建筑面积 296m2;新建泵房 1 座,建筑面积 296m2;新建闸房 1 座,建筑面积 86m2;智能化监控、供电线路配套建设。

2.2招标范围:

(1)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各阶段的设计报建、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计划工期:1)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约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2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1127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验收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同为一人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拟派“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资料员)要求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无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只提供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提供)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开标之日前连续3个月(20227月至2022年9月)办理或缴纳社保费用(基本养老)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注:若因工作单位变更,社保缴纳时间不满足连续3个月的要求,以注册证书变更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公章的原件;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验社保真伪的有效网址;或提供网上下载打印印有二维码和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

8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提供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必须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3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10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总 10000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和主要施工图纸)。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为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牵头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信誉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或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法人代表以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申请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5)其他要求:有新版电子证书的证件,提供新版电子证书的彩色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029日起至2022年1120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11219:30时 ,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江西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投标人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项目施工拟投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及业主单位临时抽查,具体根据省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执行.

7.5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新城金山大道2333号绿地儒乐星镇A1-8#号楼305 

      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人:李科

        话:1317777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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