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庄人才公寓、青山地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高审经【2021】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高新区青山地块东侧道路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青山地块东侧、奎河西侧,北起德城路,南至规划路。
2.1.2建设规模:青山地块东侧路及两侧绿化,长1313.8米,绿化面积约49196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880万元 。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其他: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土石方、绿化、园建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12月07日至2022 年12月 29 日 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2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他
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徐州市铜山新区北京路13-3号
联 系 人:耿广树
电 话:0516-8353516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系人:尉勇立
电 话:0516-8388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