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涧县看守所污水管网延伸工程(G242东过境线至雒家硷) 已由 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清政发改科技发【2022】644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清涧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涧县清涧县242过境3KM±800米处;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根据污水规划及现状地形设计,设计起点为看守所,终点在刘家湾村幸福院处,本次设计全长3729.274米,设计管径DN400-DN600,其中DN600管道长度为3706.546米,DN400管道长度为22.728米,设计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环刚度为SN≥8KN/m,沿线设计84个污水检查井,11沉泥井、1个截流井、8个倒虹井和3个跌水井,管道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管道外包混凝土。末端接口处在现状已建市政污水检查井起点处;
2.3 项目总额:16319705.23元;
2.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污水管网延伸工程(G242东过境线至雒家硷);标段编号:E6108303536fhwkyoq2e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污水管网延伸工程(G242东过境线至雒家硷):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根据污水规划及现状地形设计,设计起点为看守所,终点在刘家湾村幸福院处,本次设计全长3729.274米,设计管径DN400-DN600,其中DN600管道长度为3706.546米,DN400管道长度为22.728米,设计采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环刚度为SN≥8KN/m,沿线设计84个污水检查井,11沉泥井、1个截流井、8个倒虹井和3个跌水井,管道基础采用混凝土基础,管道外包混凝土。末端接口处在现状已建市政污水检查井起点处;
2.7 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污水管网延伸工程(G242东过境线至雒家硷):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2022年5月至今的养老缴费情况证明,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清涧县看守所污水管网延伸工程(G242东过境线至雒家硷):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各一份,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的完整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加盖企业原色公章。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加盖原色印章网页截图复印件)。3)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为非失信且无不良纪律的企业,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其他要求: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省外企业需提供可查询的“入陕企业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申请人报名后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与递交文件不一致出现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12月23日 13时00分至2022年12月28日 13时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 2022年12月23日 13时00分 起至2022年12月31日 13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1月13日 09时30分 ,地点为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3(不见面开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 招投标人须在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9.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sx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sxt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9.4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涧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银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清涧县宽州镇赤土沟村
| 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溪大道阳光商务大厦七楼 |
联系人: | 郝宝雄 | 联系人: | 赵工 |
电话: | 13892074483 | 电话: | 0912-6669668 |
邮编: | 邮编: |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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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政通路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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