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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孵化园项目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孵化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管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孵化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孵化园项目的江苏省项目备案证 锡经行审投备[202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0.0%、境外私人:0.0%,招标人为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华清大道与大通路交叉口东北侧 
    工程规模:拟规划用地面积约34806㎡,建筑总面积约1010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8000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0000㎡。 
    工期:40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450.0 万元
    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服务: 从前期报批工作(除已完成前期手续)开始至工程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配合完成最终工程结算审核、产权办理并交付招标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标段划分: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财务要求: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6日 17:30 时至2022年08月31日 17:3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9日 9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太湖城传感信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嘉工程管理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2168号中锐佳诚国际大厦A座608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吴工 

联系人:

李振、赵亦文 

电话:

0510-81920951 

电话:

0510-687508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301141579@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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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投标保证金缴退或电子投标保函办理说明.pdf    评标办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孵化园项目项目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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