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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李村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信批[202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龙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债券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龙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247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8586平方米(装配式不低于总面积30%,被动式不低于总面积1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521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23880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246平方米,配套公建8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065平方米,包括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27419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66646平方米(含人防工程20259.1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2+18F层21栋、-2+16层1栋、2层社区服务楼1栋、4层社区服务楼1栋、地上2层商业6栋、地上3层局部2层商业2栋、地上6层商业3栋、地上1层热交换站2栋、地上3层幼儿园1栋、地上1层垃圾站,配套建设地下车库、门卫、地下室、人防工程、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设施。工期:36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项目实施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富兴大街以南,祥和大街以北,清平路以东。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2勘察资质:须符合以下二种资质其中之一: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3.3设计资质:须符合以下二种资质其中之一: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4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3.5勘察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6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3.7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住房和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3.8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如未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需在中标后办理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牵头人协议书必须由各方签字盖章确认,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7 00:00:00至2022-09-1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或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龙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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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华栋联系人:王恒
电话:0319-2297977电话:0319-73121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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