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开发区523产业园迎宾路209-3室
招租公告
第一部分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 |||
标的编号 | C320621220143001 | 出租标的地址 | 523产业园迎宾路209-3室 |
起始价(元/年) | 17000 | 出租标的面积 | 165.78㎡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9-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9-14 |
租赁期限 | 5年 | 免租期限 | 无 |
保证金(元) | 10000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先交后营 |
出租用途 | 商业 | 配套设施 | |
权证信息名称 | 海安房权证城东镇字第 | 权证编号 | 2012005572 |
权证所示建筑面积 | 165.78㎡ | 权证所示的规划用途 | 非居住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不允许联合承租 | ||
标的目前使用情况 | 闲置 | ||
定价依据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 ||
竞价相关信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9-16 14:00 | ||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 | 2022-9-16 14:30 | ||
延时竞价时长 | 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 ||
竞价步长 | 1000元 |
第二部分 招租方信息
招租方名称: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租方联系人: | 杨洋 |
联系电话: | 15996599158 |
招租行为批转单位: | 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江苏开晟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腾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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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挂牌信息与条件设置
保证金相关 | |||
保证金交纳账户 | 系统随机生成 | 保证金账户名称 | 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保证金账户开户行 | 建设银行海安支行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转账 |
保证金事项说明 | 1.转账汇款交纳的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应以意向承租人名义转账汇款,并要求银行在进账单上备注标的编号,不接受现金汇款。 2. 保证金的退还: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保证金待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未被确定为受让人的,其竞买保证金在受让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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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设置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出租方承诺合法享有该房屋出租权; 2.按房屋现状出租; 3.出租前的水电等费用由出租方当场结清,承租期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人与出租人按实结算; 4.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理费用、或因风雨雷电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损坏等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 7.承租人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先报出租方同意认可; 8.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承租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9.承租人须认可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应在到期日无条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0.前3年按照中标价收取租金.后2年的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 11.承租人的经营项目必须是523文化产业园的产业项目。 | ||
现场查勘事项 | 1.踏勘时间:公告期内 2.踏勘地点:招租项目所在地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须为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 3.承租人应无房屋租赁不诚信的行为或记录;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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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供材料 | (一)企业法人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下载区域下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受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意向申请书 6.承租承诺函 (二)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 2.意向申请书 3.承租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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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程序 | 1.办理入库: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须办理网上入库,详细流程请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下载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竞买人、自然人。 2.会员系统报名:意向承租人办理网上入库并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在系统中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3.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并将结果通知各意向承租人。 4.确定承租人:公开征集结束后,将通过适当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人。当意向承租人为两个及以上,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则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当意向承租人仅有一个,并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则由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人。 | ||
特别提示 | 意向受让方在确定意向受让前须仔细阅题本公告内容及出租方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成交后受让人如有拒不签订转让合同等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因浏览器兼容问题、遗忘登录名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出现故障或网络异常等而无法报价或报价延迟的与我中心无关。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因出租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当前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
第四部分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0513-81819589 | 系统技术支持:徐工:152405809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