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实验幼儿园教学楼扩建工程施工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建设规模:原教学楼东侧扩建三层教学楼1655.5平方米。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和消防设施改造,增设活动场地等。项目总约1330万元。
2.1.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9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3年 5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原教学楼东侧扩建三层教学楼1655.5平方米,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给排水管网和消防设施改造,增设活动场地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人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连续 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已缴纳至2022年 7 月))。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年 9 月 2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市技术改造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滨海大道74号通州湾政务服务分中心 | 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滨海大道74号通州湾政务服务分中心B三楼309室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人: | 杨工 | |
电话: | 0513-81680304 | 电话: | 180618102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