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R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太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智能化工程已由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6-341222-83-01-020574)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太和县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行+县医院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农发行67%,县医院自筹3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太和县
2.2 建设规模:太和县人医院智能化工程的技术规范书及图纸?纫?求的所有内容,主要包含图纸范围内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能效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医护对讲系统、重症探视系统、手术示教系统、时钟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机房工程及综合管路桥架系统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不超过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及补充说明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5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 月10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R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R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地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五楼)。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和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宝 法定代表人: 顾凌波
地 址:太和县人民北路剑光城五楼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金工、张工
电 话: 电话: 0551-62220261、62220263、188560821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obiao06@ah-inter.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