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285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展示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285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展示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如东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展示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展示项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已由如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如东县政府采购计划确认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如东县城中街道陵园路42号(如东县革命烈士陵园内)。
2.1.2建设规模:展馆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含2500平方米展陈设计及施工、500平方米临展厅公装设计及施工),共三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1901万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10日历天。
其中:设计含所有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及所有的二次深化: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0 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施工图要先通过消防审查,且经主管部门确认。
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2日,竣工日期:2022年11月20 日。
备注: CA 系统中工期统一按“ 110日历天”填写。
2.1.5其他: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
3.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展陈空间整合、展线规划、各层平面布置设计;展厅吊顶地面墙面设计;展墙、展版、各级展标、文字、图片、图表等设计;展项设计;场景复原、沙盘模型、电子地图等设计;艺术品展陈设计;多媒体展项、音效影视文件等设计;文物陈列(各种展品、展柜、展台、展架等)设计;照明电气工程(含展览专业灯光照明)等设计;教育、研学、互动、服务等功能区域设置等设计;参观语音导览系统设计;智能化系统(含监控安防)设计;场馆统一标识标牌系统设计;临展厅(其中设一个约100-120平方米的会议厅)公装设计(含多媒体、大屏、音响、话筒等);公共部位(含二楼平台、楼梯等)、办公区、卫生间装修设计;展馆内消防系统设计;展馆内空调系统(含新风系统)设计;展馆大门、二楼平台群雕的设计;
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结算文件编制、保修、资料归档、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按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项目施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投标人资质要求:
4.4.1设计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4.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条件的,均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4.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5.1拟派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证;
4.5.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或工艺美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特别说明:
1.如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需要牵头单位提供。
2.①所有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拟派的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投标单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3家(含3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4.8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9其他要求: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28 日17时00分至2022年7月26日上午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 月26 日上午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开标说明: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zfcg.nantong.gov.cn/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东锦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掘港街道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蒋欣辰
电 话: 18862799191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张家劲
电 话: 15906291850
电子邮箱: /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有第五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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