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小区“三供一业”物业移交改造项目矿山南村19#、25#、26#楼改造及加固工程(EPC)
矿山南村19#、25#、26#楼改造及加固工程(EPC)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矿山南村19#、25#、26#楼改造及加固工程(EPC) 已由 徐州市泉山区行政审批局以徐泉行审投备【2022】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矿山南村19#、25#、26#楼改造及加固工程(EPC)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1.2建设规模:主要对徐州市泉山区矿山南村小区19、25和26号楼小区的电气、照明、给排水、防水、室内装饰等公共设施进行全方位的优化改造以及房屋加固,共计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479.05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条: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合同 (或者合同备案表)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5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61号
联系人:吴辉 电话:0516-688810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历坤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城南大道3号3楼
联系人:何德来 电话:0516-83886339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