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民生花园安置区建设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908200101002001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民生花园安置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2019]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人民政府侍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缆采购及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电缆采购及安装,完成供货、安装、运输、卸货、配合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及交付使用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日内交付使用。招标人随时需要,随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1个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江苏省电力公司《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 、苏电运检【2016】501 号文、《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18、国标GB/T12706-2008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正式送电。
2.6最高投标限价:62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7电缆推荐品牌要求:江苏长远,江苏大地,江苏宇久,江苏久立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
3.6投标人必须为采购产品(电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国家、省和项目所在地供电局相关验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能力。
3.8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0年7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1年7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授权代理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4月14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在公示期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可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②凡是出现在“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小组办公室(苏清办【2010】13号、【2011】13号、【2012】14号、【2016】7号、【2017】6号、【2018】4号、【2019】3号、【2020】2号、【2021】5号;连清办【2010】4号、【2011】9号、【2013】6号、【2014】4号、【2014】16号、【2015】6号、【2015】9号、【2015】15号、【2017】5号、【2019】3号、【2020】3号、【2021】3号等)文件中未解禁的单位将不予投标。
③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④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⑤本项目执行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该工程只接受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投标人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日10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零壹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人民政府侍庄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邮 编:222200 邮 编:22220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605122003 电 话:18115991881
11.注意事项: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CA及签章业务 | 总部(南京) 连云港 孙莉莉 连云港 耿立珍 公司客服电话 | 025-96010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 | 0518-85861319 |
1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7、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