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新安镇刘园村美丽乡村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新安镇刘园村美丽乡村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政经【2022】8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南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新安镇刘园村美丽乡村项目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灌南县新安镇;
2.2 工程规模:灌南县新安镇刘园村美丽乡村项目施工,包含C-1南入户3拼-2栋,C-2南入户4拼-6栋,C-3南入户2拼-2栋,C-4北入户2拼-1栋,C-5北入户4拼-2栋,C-6南入户5拼-1栋,C-7北入户5拼-1栋,D-1南入户4拼-2栋,E-1南入户两拼-1栋,E-2三拼-1栋,E-3北入户四拼-1栋,E-4南入户四拼-3栋,附属工程,沟塘回填等,建筑面积约17060.6m2,总额约3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灌南县新安镇刘园村美丽乡村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21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3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灌南县建设局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外省企业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未提供承诺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并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06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6分 监理方案:10分 项目管理机构:22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5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奖项:1.5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1.1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过现场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注:本项目评标选择方法四)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56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监理方案 (10)
| 质量控制方案(2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
进度控制方案(1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
控制方案(1分)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
安全控制方案(1分)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1分)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
组织协调方案(1分)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
监理工作制度(1分)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
技术建议(2分)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 |||||
项目监理机构 (22分) | 总监理工程师(6分)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不含地方职称);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满10年的得3分,满5年的得1.5分。(以资格证书批准日期为准) (注:证书等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审依据。)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16分)
| 1、监理人员基本配备(6分) 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本工程需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不包括在专业人员内)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其中:土建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满足以上要求得6分;少一人不得分。 2、增加的人员(10分) (1)每增加一名所学专业为工民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5分; (2)每增加一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5分。 注:(1)禁止一人身兼多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配备中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投标人为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1月至2022年0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否则不得分。 (3)上述所有证书、社保等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4)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 专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或职称证书标明的专业或培训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6.5分) |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5分(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GPS、回弹仪),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以上设备必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1.5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检定证书、相关证明、原始发票以原件上传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 ||||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企业业绩(4分) 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类似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说明: (1)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三者缺一不可);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证明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日期为准。工程规模及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工程规模、造价、范围、竣工时间、项目总监姓名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
奖项(1.5分) | 2019 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的,有 1 项得 1.5 分,最高得 1.5 分。 注: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9日 。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8 月 02 日 15 时00分,地点为为: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2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2年01月至2022年0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