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如何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放”什么?如何“管”?怎样“服”?天津市财政局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为主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锻造监管铁军。
提升服务水平 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是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局采取多项措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着力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通过着力服务供应商和采购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在市区两级范围内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自查,重点纠正设定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以及限制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问题。
二是扎实做好市级预算单位审批审核工作,上半年,共完成计划备案3510项,涉及采购预算47.06亿元;进行进口产品审核71项,涉及采购预算3.87亿元;完成变更采购方式审批22项,涉及采购预算3.12亿元。
三是持续做好社会代理机构的网上登记工作,提高登记备案效率。上半年,共审核登记代理机构33家。
四是规范高效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业务工单办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上半年,共办理12345热线业务工单15件,群众评价结果均为满意。
简化项目审核流程 提升监管和数据分析效能
据该负责人介绍,天津市财政局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简化部分项目审核流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某一采购包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如该采购包预算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则无需履行审批程序。
此外,逐步完善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意向公开、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等19项系统功能,不断提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整体功能,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提升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推进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发可视化、图形化监管及统计分析看台,提升监督管理和数据分析效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锻造监管铁军
天津市财政局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化解矛盾的基本原则,妥善化解政府采购领域争议问题,依法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与审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作用,共同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上半年,天津市财政局共办理投诉举报案件45件、审计移送案件6件,其中涉及行政复议4件,复议机关均维持了市财政局的处理决定。依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5家政府采购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进一步发挥处罚的警示警戒作用。积极探索与投诉裁决并行的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经调解,当事人主动撤回投诉4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