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917 | 项目名称 | 外环西路西、任港路南(R22016)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917001001 | 标段名称 | R22016(外环西路西、任港路南)地块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R22016(外环西路西、任港路南)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2016(外环西路西、任港路南)地块已由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以崇行审批【2022】1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西、任港路南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70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80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完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对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等。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40万元。(合同签约时暂按本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作为计算基数)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为企业法人代表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并具有人防工程监理培训证书(人防工程验收时必须满足人防办的要求),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2017年12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含人防工程的住宅建筑工程(不含厂房及配套用房、商业楼、办公楼、商办综合体、仓储建筑等)监理(单项监理合同),并在项目中担任总监职务。
备注:
(1)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为准,载明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面积较小的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均未体现满足要求的面积数据的,须另外提供政府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以证明投标业绩的建筑面积满足招标要求。
(2)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3)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4)业绩为工程施工期间发生过变更的,即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非同一人,该业绩不予认可。
3.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10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2022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3.11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3.12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3其它要求: / 。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2 年12月29日至 2023年1月12日。
5.2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月12日 9 时 30 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天一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楼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杭丽娟、杨伟 |
电 话: | 051366889926 | 电 话: | 18906296260、18906296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