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城市公管局发布通知,对全市范围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填写并公开发布招标项目概况、招标人及联系方式、招标内容、估算、预计招标时间等信息。同时鼓励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统一工作部署,有助于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信息,提高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持续推动了全市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优化,为营造全市公平竞争的交易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添重加码。自通知发布以来,全市各国有企业招标人均按要求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同时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乡镇人民政府等其他政府机关单位的招标人也主动公开发布计划。截止3月18日,全市共发布招标计划32个,涉及资金6.26亿元,其中,国有企业的招标计划15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招标计划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