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宁县石空公租房一标段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已由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宁县石空公租房一标段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结余资金。招标人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库房31.8平方米、围墙347.6米;铺装硬化、绿化、凉亭、长廊、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石空镇;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成立注册的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月 15日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宁县滨河路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邮 编:755100 邮 编:755000
联系人:郭志弘 联系人:王娟
电 话:0955-5038789 电 话:0955-7635711 19909566352
投诉电话:中宁县发改局 0955-579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