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民胜南路东侧,牡丹江中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28000㎡,建筑面积约270000㎡(含地下室及人防),估算投资约100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约9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自开工之日起170日历天内应完成符合预售要求的工程施工进度。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9 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汇东新村南侧地块建设项目,包括三通一平、主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道路、雨污水管道、绿化、围墙、及相关配套用房等所有配套工程(不含智能化、楼宇亮化、电梯、套内精装),不包括供水、供电、网络、广电、煤气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高级工程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企业财务状况:①财务状况良好;②2021年度企业负债率不超过70%,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负责人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2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5)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投标,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拒绝参与投标。
(6)根据启住建安监〔2022〕3号 “关于近期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家企业(江苏广昱德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近一年内拒绝其投标。
(7)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88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5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对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鑫城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1099号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
联系人:朱帅燕 | 联系人:俞桂银 |
电话:0513-80792717 | 电话:0513-83721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