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束馆镇蔬菜产区路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审批招标核【2022】-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束馆镇后王家村、杨家村、东堤上村、冢北村、小营村、闫庄村、小李家村、南小丈村、十字路村、唐村;2.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束馆镇后王家村、唐村等十个村,硬化蔬菜产区路64414.29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3. 工期:90日历天;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束馆镇后王家村、唐村等十个村,硬化蔬菜产区路64414.29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束馆镇后王家村、唐村等十个村,硬化蔬菜产区路64414.29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账户开户信息证明;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24 00:00 至 2022-09-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14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倍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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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大名府路305号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77号沁乐园7-2-10号 |
邮编: | 056900 | 邮编: | 056004 |
联系人: | 吴孟生 | 联系人: | 李鑫 |
电话: | 13131015155 | 电话: | 0310-303075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beidexiangmu@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邯山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00839478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