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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湟中区庄隆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2-10-13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0.01(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湟中区庄隆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西宁市湟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湟发改字【202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湟中区文华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湟中区文华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区鲁沙尔镇庄隆路片区

        (2)规模:该项目实施范围北起团结北路和鲁东段交叉口,南至通宁路,改扩建庄隆路1537.47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34米,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电缆沟、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燃气管网、照明工程、地下过街通道、桥涵及其他附属工程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9824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湟中区庄隆路片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300.0天

招标范围:该项目实施范围北起团结北路和鲁东段交叉口,南至通宁路,改扩建庄隆路 1537.472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34米,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电缆沟、给水管网、雨污水管网、燃气管网、照明工程、地下过街通道、桥涵及其他附属工程设施等。以上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需提供不更换主要技术人员承诺,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982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10月09日0:00时至2022年10月13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四号开标室(可容纳72人)(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孟令艳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23082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文华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环城北路1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36号青海省投资集团大厦10楼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71-2278879

电    话:0971-8456071

传    真:

传    真:0971-845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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