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四明互通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9】60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文件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2】2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射阳县人民政府财政资金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本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主体位于高速公路东侧,接射阳县北部干线形成平面交叉,主线改造长度约1.24km。本项目互通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等内容。项目总挖方约1.76万 m3,总填方约14.9万m3;沥青路面约3.35万m2;大桥1座,中桥1座,通道4座,涵洞14座。主体投资约 1.2 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沈海高速公路四明互通工程主体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临时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监理单位还须参加施工单位用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的等发包人要求的审查。
2.3计划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2022年12月至2024年6月,共1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委托人通知)。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b、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业绩条件:
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信息系统中备案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至少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3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不得突破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
b、信誉要求
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履约考核为准)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最近一期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最近一期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可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 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如投标时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发生有在建工程投诉或反映,作无效标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应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未年满60周岁。
2)业绩条件:
a、总监应担任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应至少同时包含路基、桥梁、路面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
3)在岗情况(任职情况):
a、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是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可撤离的备案手续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以到岗承诺书。)。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已接到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该项目中标的总监视为在在建项目中任职。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文相关文件要求,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项目经理养老除外),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投标报表不完整的需尽快进行更新、补充备案,不得缺省。投标报表中内容将作为评标时的证明依据,信用评价等级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苏省 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交通路2号
联系人:刘玉洁
电话:13770181485
招标代理: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邮编:224300
电话:13611538386
联系人:李凯华
mail:392033431@qq.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1日18:0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8.3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解密结束时间为解密开始时间后半小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92033431。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7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8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9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10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11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时30分。
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升级,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12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3 本工程要求按照国家、省、市交通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创成市级品质工程、市级法治工地及省级平安工地,所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如中标人监理的项目未创成,如上每项目标从监理款中扣除5万元。
8.14 工程进度付款
8.14.1 本项目付款方式按三阶段付款:(1)根据工程进度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计量,付计量款的80%×监理中标费率;(2)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工程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监理中标费率;(3)缺陷责任期满,竣工验收通过按最终审计结论×监理中标费率结清余款。
8.14.2 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期付款数额向发包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合格发票,承包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合格发票的,发包人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承包人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15 中标人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50%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所涉及到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