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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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兴发展集团大明路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备[2018]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1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酒店式公寓装修 |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2.6 工期要求: 258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8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新兴发展集团大明路项目酒店式公寓装修,公寓室内装修、电气照明、给排水、暖通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30000 m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从2022年12月16日16时22分到 2022年12月21日16时22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29 09:30:00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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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
|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住宅或公寓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施工方、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签字盖章齐全)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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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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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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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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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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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2月16日16时22分到 2022年12月21日16时22分为止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8、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至资格预审文件中) 8.9、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05月-2022年10月)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扫描至资格预审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0、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资格预审申请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3、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4、该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人员到场不作要求。 8.15、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宁建规字(2021)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6、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企业类似工程(20分) 企业自2019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住宅或公寓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有一个得20分,本项限评1个,满分2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施工方、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签字盖章齐全)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预审打分业绩与资格审查合格业绩可兼得) (2)认证体系(15分)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三者齐全得15分,缺一不得分。(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3)工程奖项(满分50分) 1)、企业承担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有一个得12.5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个得7.5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个得3.5分。本项限评2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读取,满分25分。注:a.“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b.“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为三年,“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为两年,“市级优质工程奖项”有效期一年。c.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期是指:自发证当日(含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d.限评2个,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1次,本项最高25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发证、发文若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件编辑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2)、企业承担过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含星级工地)的,有一个得12.5分;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含星级工地)的,有一个得7.5分。本项最多记取2个,满分25分。注:省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含星级工地)有效期为2年,市级“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含星级工地)有效期为1年。相关获奖项目的时间须符合上述年限规定,1年按照365日历天计算,有效期是指:自发证当日(含当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含当日)的总计日历天符合上述规定。(须提供获奖证书或红头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发证、发文若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件编辑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1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共2道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6.5≤优≤7.5分、5.5≤良<6.5分、4.5≤中<5.5分、无:0分,未答辩的不得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具体答辩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时间不超过5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8.17、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前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高者排名在前,如答辩得分也相同,则由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序。 8.1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9、评标标准中的打分业绩(1分) 企业自2019年11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住宅或公寓类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每个得1分,满分1分,该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资格预审打分业绩不可兼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20、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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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新兴发展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秦淮区大明路598号 |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王工 | 联 系 人:徐洁 |
电 话:025-86918156 | 电 话:19524299792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ca1826b-305b-4702-b795-eecbd10a67d7&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