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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分中心)洪蓝街道集中建设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2-12-29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0.01(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洪蓝街道集中建设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许[2022]8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8689.1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8689.1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溧水区洪蓝街道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华塘路(五峰山路-七里甸路)全长 0.95km、宽 28m,城市次干路等级;竹山路(规划路-凤凰井路)全长 0.77km、宽 16m,城市支路等级;华塘南路(河滨东路-山北路)全长 0.435km、宽 16m,城市支路等级;中心路(华塘南路-洪辉西路)全长 0.208km、宽 32m,城市次干路等级;洪辉西路(河滨东路-山北路)全长0.45km,其中河滨东路-中心路段宽 24m,城市支路等级;中心路-山北路段宽 28m,城市次干路等级。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65.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3566.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为完成洪蓝街道集中建设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勘察、测量及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阶段的勘察、测量及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土石方、海绵城市、管规、管综、附属设施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全过程设计跟踪、协助业主履行完善项目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1-17 09:0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6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评分(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 企业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评分企业业绩和评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相关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评分企业业绩和评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3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满分6分。(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②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满分6分。(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③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依据规划,结合道路及沿线地块相关管线资料,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从排水、管线综合工程角度,提出合理的排水及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并附设计图纸,满分6分。(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④交通设施设计方案: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满分6分。(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⑤其他工程设计方案:对招标范围及内容中涉及的其他工程进行设计。满分6分。(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
6.3.2项目解读(20分)
①招标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招标项目质量保障措施,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②对招标项目后续服务承诺: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③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④招标项目设计进度保障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的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可靠进行评定,满分5分。(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①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 件为准)(满分5分)
②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 件为准)(满分5分)
③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 件为准)(满分5分)
④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 件为准)(满分5分)
⑤道路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 件为准)(满分5分)
⑥BIM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3分;同时具有中国教育协会颁发的BIM相关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加2分。(提供注册证书、BIM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 件为准)(满分5分)
6.5其他因素(2分)
6.5.1企业奖项:企业自2017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设计获得市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评分办法补充细则:
①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②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负责设计方案评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当负责设计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除设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③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项目组成员中涉及的职称证书,须为工程建设类职称证书。
④项目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
⑤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分细则,各自进行打分,并记录在评分表中,然后平均计算出各投标单位的 得分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 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⑥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⑦项目组成员提供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2年6月-2022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均需提供,否则相应人员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2年12月28日17时9分到 2023年1月5日17时9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勘察)或以上资质。
8.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提供有效期内的注 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3.3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 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3.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3.5、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8.4、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手续,否则可能将会影响投标,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68505877、68505828)。
8.5、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8.6、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等)和合同业绩、奖项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7、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8.8、未中标单位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案:不补偿。
8.9、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江苏宁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地       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珍珠南路99号广成东方新天地2幢261室
        邮       编:211200邮       编:211200
        联  系  人:胡羚琪联  系  人:朱晓宇
        电       话:13912935015电       话:13913363668
        传       真:传       真:02569908684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ba29a5e-a576-4573-ad47-35cf707c3377&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62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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