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客服电话:4009661839

盘胥路改造新市桥节点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0-08-28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暂未设置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盘胥路改造新市桥节点道路照明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胥路改造新市桥节点道路照明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6]2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胥江路盘胥路交叉口

    规模:工程造价约185.65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2282006001

盘胥路改造新市桥节点道路照明工程

道路照明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0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8日9:002020年09月03日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1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08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四)备注:(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图纸、技术参数、品牌要求等请各投标单位在附属文件中自行下载。(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7)本次招标拒绝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问通知中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8)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9)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0年二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通知苏住建建〔2020〕21号;(10)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合同信息归集系统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合同信息归集系统。(11)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12)本工程工期为364日历天(开竣工日2020-11-1至2021-10-30),以此工期为准,标段划分中的日期:90天作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东吴北路221号汉庭酒店7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禹青

联 系 人:

徐勤勤


电 话:

0512-69152963

电 话:

0512-69157588


传 真:



传 真:

6526866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576369029@qq.com


网 址:



网 址:

ycjszx.com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请先登录

  • 忘记密码?
  •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会员登录
  • 电话咨询 4009661839
  • QQ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