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AJN200368-03Z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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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经管委行审备[20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28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28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8号表面处理厂房及室外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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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
2.1.2 工程规模: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8号表面处理厂房及室外工程总承包建设总建筑面积7000㎡,其中,118号表面处理厂房7000㎡,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体跨度:27米,建筑高度11.5米;绿化面积:12000㎡,造价:115万元 |
2.1.3 合同估算价: 11864.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42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1月01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02月1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02月24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8号表面处理厂房及室外工程,具体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动力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道路、表面处理生产线及污水处理设备。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以 “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面积、时间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2016年9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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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7)、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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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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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设计文件: |
| 1.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设计说明: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工艺设备方案:厂房工艺布局、生产分区、工艺设备布置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2工艺设备方案:工艺流程合理、符合试验流程,物流便捷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3工艺设备方案:工艺设备选型及方案设计符合发包人工艺需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1总平面布局: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利用土地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2总平面布局:园区物流组织流线合理,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1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2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1建筑造型: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2建筑造型: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1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2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1建安设备方案:建安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2建安设备方案:建安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1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2建筑节能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9.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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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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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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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满分1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得1分。(满分1分)
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职称证,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上述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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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15 09:4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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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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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银杏湖大道1208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楼 |
邮 编: | 邮 编:1000000 |
联 系 人:陈部长 | 联 系 人:杜文文 |
电 话:13235189158 | 电 话:025-83209873-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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