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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软件园汇创研发基地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1-11-17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300.00(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编号: AGX170118-07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京软件园汇创研发基地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内备字[2017]6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研发楼A、研发楼B办公区域装修深化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NO.宁2017GY02地块,东、南至相邻地块、西至高科十一路、北至永新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研发楼A、研发楼B(除公共装修区域外)设计面积30116㎡,其中办公25086㎡,实验室4500 ㎡,展厅530 ㎡,建筑物高度56.4m。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7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8000.0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对南京软件园汇创研发基地项目研发楼A、研发楼B办公区域装修深化设计(除公共装修区域),功能包括且不限于办公、展厅、实验室。设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装饰装修、水、电、暖通空调、智能化、展厅、实验室、消防改造、装修需求的结构加固和其他配套功能设计。(提供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概算文件、并提供设计交底、图纸答疑、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提交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7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2-07 09:30:00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61.39万元。超过本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类似业绩(12分)
6.2.1企业业绩(8分)
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装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反映的设计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装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反映的设计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其他(4分)
企业自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装修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4分;省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市级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限评1个获奖奖项,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提供获奖证书,时间自发证之日起算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6.4项目组成员(24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3)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5)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室内设计人员2名:具有室内装饰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人。(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7)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设计方案(50分)
6.5.1设计构思(30分)
(1)设计构思: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符合招标人的建设内容、指导原则、设计依据和基本构思。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平面布置: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正常使用需要,交通流线组织清晰、顺畅、互不干扰;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相关的设计规范,质量目标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手法、设计元素等要素能充分体现设计理念并能具体落实在设计方案上。方案设计功能包含:办公设计、联合办公设计、会议中心、办公配套设计、实验室设计、展厅设计。等级分:(优:10;良:9.5;中:9;差:8.5;无:0)
(4)专项设计:办公区设计、智能化设计、暖通设计、机电设计、照明设计,各具特色,符合各自的业态要求,提升内部空间品质,优化室内景观环境。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5)主要空间及主要材料的设计表述:主要空间的立面做法(与效果图表现是否一致),主要材料的工艺做法节点;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5.2项目解读(20分)
(1)合理化建议、成本控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2)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4)造价估算:各专业造价估算合理,估算内容齐全,有具体措施保证估算能够落实。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毕业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与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同一人不得多专业重复计分。
(4)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技术部分(暗标)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17日15时17分到 2021年11月24日15时17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4)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证书扫描件为准)。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执行《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以及《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第1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9、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0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100号共享空间20-26楼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中科创新广场5号楼21层
        邮       编:210000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李娟联  系  人:孙丽君
        电       话:/电       话:13912951529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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