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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1-11-22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300.00(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编号: MJY210005-03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建设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邺发改备[2020]1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13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金融城二期项目河西47号地块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4297.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改造修缮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运生产用房装修改造项目施工,该项目房产地上共37层,总建筑面积60052平方米,同时大楼二层设有1个面积约206.37平方米的金库,合同估算价14297万元,招标内容包括:对营运生产用房进行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装修工程,对营运生产用房进行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系统改造工程,室外企业标识工程、大楼亮化工程、变配电扩容改造等特殊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2.10 工程规模: 空调制冷量:280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60052 m2;改造修缮面积:2000 m2;门:500 樘;窗:120 扇;控制器:2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完成投标申请。
4.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4号楼13楼13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无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400万元及以上且装饰装修建筑面积396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及面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总包业绩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部分的金额及面积符合以上要求,无法反映相关指标数据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评标方法

6.1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6.1.2、采用暗标
6.1.3、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为定性评审。
6.1.4、商务标评审
6.1.4.1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25分)
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有一项得5分,满分25分。
6.1.4.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10分)
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有一项得10分,满分10分。
6.1.4.3工程奖项(50分)
1、企业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4分,满分40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10分,满分10分。
6.1.4.4认证体系(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6.1.4.5企业信誉(4分)
企业具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AAA级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得4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6.1.4.6信用评分:6分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注:
1、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与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计算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总包业绩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部分的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无法反映金额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获奖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每个业绩的获奖只计其中最高一次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取,企业获奖可与项目负责人获奖兼得;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项目负责人获奖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以证明获奖业绩是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算起,国优有效期3年,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③国优奖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④奖项涉及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或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取前七名为定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评分并列第七名时,以鲁班奖获奖数量多的优先;若鲁班奖获奖数量相同时,以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数量多的优先;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数量也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胜出。最终评标委员会按最终评标结果推荐七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纸质版投标,开标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执行,如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相关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1月22日15时3分到 2021年11月29日15时3分为止
9. 其他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9.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9.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6、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7、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9.8、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9.9、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9.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12、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定性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具体定标方法如下:
(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总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总分与投标报价相同,由定标委员会组长从中抽签决定。
(2)定标因素及定标办法:
1、价格因素(权重25%)
以所有定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偏离基准价±2%(含)以内的排序分5分;偏离基准价±2%(不含)-±3%(含)以内的排序分4分;偏离基准价±3%(不含)-±4%(含)以内的排序分3分;偏离基准价±4%(不含)-±5%(含)以内的排序分2分;偏离基准价±5%(不含)-±6%(含)以内的排序分1分;偏离±6%(不含)以上的均得0分。
2、项目经理答辩(权重45%)
项目经理书面答辩:本项目采用对项目经理进行远程书面答辩,项目经理针对定标委员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共二题,答辩时长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现场决定,本次项目经理答辩采用远程书面明标形式评审。
排序: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N分,其次N-1分,依此类推排序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排名N名之后得0分(本次N为5)
3、获奖(权重15%)
企业获得国优奖项的10个(含10个)以上得5分,7(含)-10个(不含)得4分,5(含)-7个(不含)得3分,3(含)-5个(不含)得2分,3个(不含)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4、类似业绩(权重15%)
2016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承担过类似业绩数量5个(含5个)以上得5分,4个得4分,3个得3分,2个得2分,1个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
(1)企业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总包业绩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部分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无法反映金额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企业获奖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每个业绩的获奖只计其中最高一次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取;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算起,国优有效期3年,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③国优奖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④奖项涉及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定标时,定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参加远程书面答辩,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定标方案,未参加远程书面答辩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金融城2#楼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邮       编:210000邮       编:210011
        联  系  人:/联  系  人:吴有进
        电       话:/电       话:19895869599
        传       真:/传       真:025-8332040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ansonm@126.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       号:账       号:7321810182600023404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646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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