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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1-11-25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305.00(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清江中学新校区EPC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江中学新校区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江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28号和《关于调整清江中学新校区建设内容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1〕7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江苏省清江中学、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清河经济开发区,北至旺旺路,东至灵秀路,南至珠海路,西至用地边界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89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598㎡,包括教学楼20253㎡,行政办公楼5246㎡,图书信息楼8852㎡,科技实验楼8123㎡,艺术中心楼6956㎡,大报告厅3130㎡,师生餐厅7255㎡,学生公寓22887平方米,门卫及其他建筑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303㎡。

2.1.3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2.1.5 其他:

2.1.5.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规划条件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深度,满足发包人要求,并确保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其中:人防工程设计必须通过住建、民防主管部门审查;消防工程设计必须通过住建、消防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必须通过住建图审主管部门审查;绿建必须通过住建部门审查并取得绿建设计标识二星;景观绿化设计必须通过园林主管部门审查等;厨房系统设计必须通过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2.1.5.2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须确保市优,争创省优。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专业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方案二次深化、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含人防)、基坑支护、绿色建筑(含节能设计及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BIM技术设计、综合管网、配电工程、给水工程、三网合一工程、室外道路(含路灯、广场)操场(含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室外弱电、消防、智能化系统(含地下智能停车系统)、建筑亮化、室内外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幕墙、钢结构、围墙、出入口以及大门、景观(含景观场地、水景等)绿化、室内外标示标牌、雨水回收、厨房系统、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含室外消防登高面画线等)等所有施工项目及施工措施的设计内容】;

2.2.2施工:清江中学新校区EPC项目总承包,土建施工(含土方、试桩、桩基、基坑支护及降排水、现场三通一平、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及通风、人防工程(含平、战时人防)、电梯、室内外精装修工程、幕墙、钢结构、配电工程、给水工程、三网合一工程、厨房系统、室外附属配套(包括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网、围墙、大门、智能化、雨水回收等)操场(含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地下、地上标识标牌(含室外消防登高面画线等)等红线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不含专项设备购置:地下室机动车充电桩、地下室非机动车充电桩、厨房专用设备、报告厅座椅、办公教学教具)工作,竣工测量及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委托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设计资质:申请人应具备住建部门批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住建部门或人防部门批准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设计资质证书

3.2.2施工资质申请人应具备住建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4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类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职称证上未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上述施工项目经理相关资质,可以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是申请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近2年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业绩须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总承包合同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等设计业绩。

3.5.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总承包合同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18年1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5.9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2.4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等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

要求:①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盖章,缺一不可;

②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计算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为准;设计业绩的计算日期以设计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③规模以合同上载明的规模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的,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规模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申请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重复。

注:本项目所指的公共建筑是指: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的定义,不包括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公共建筑包含:

⑴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用房等;

⑵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机构办公营业楼等;

⑶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

⑷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⑸通讯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电视用房等;

⑹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住宅、商住楼、工业厂房。

本项目所指的建筑物是指: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各种活动的场所。【参见《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GB/T  50504-2009 )】。

3.6拟派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方)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拟派授权委托人均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7投标人近2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委评标时进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投标人不得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执行期之内情况。

  3.8投标人须承诺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市优、争创省优。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并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单位,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年限均指相关文件确定之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之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25 8 00分至 2021年 12  27 17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184.89.82:404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28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清江中学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50号

联系:吴九国   电话:15996195697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淮安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 140 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7-89706309

招标代理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17楼

联系人:李双根、姚宏善、袁贵霞

电话:0517-83572229  13305235831、13511547699                                                       

                                           2021 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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