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3206210336000156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曲塘镇、李堡镇、雅周镇、大公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项目区招标结余资金增做工程 |
标段编号 | F3206210336000156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曲塘镇、李堡镇、雅周镇、大公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项目区招标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曲塘镇、李堡镇、雅周镇、大公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项目区招标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曲塘镇、李堡镇、雅周镇、大公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项目区招标结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安市曲塘镇、李堡镇、雅周镇、大公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
2.2工程规模:总投资金额: 3374.42万元;其中曲塘镇项目区约704.95万元,李堡镇项目区约693.42万元,雅周镇项目区约627.48万元,大公镇项目区约783.92万元,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项目区约564.65万元。
2.3招标范围: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曲塘镇、李堡镇、雅周镇、大公镇、老坝港滨海新区(角斜镇)项目区招标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全部建设内容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发包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发包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奖项要求:无。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0元整。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2020年6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总监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10企业业绩: 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以竣(完)工验收鉴定书颁发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泵站、渠道、水闸或河道整治项目)监理业绩 。
3.11 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总监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12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其他专业主要人员要求: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3名。
3、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5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人脸识别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人脸识别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 7:00-8:30 签到,11:00-11:30 签退;下午 13:00-14:30 签到,18:00-19:00 签退) 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发包人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发包人代表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考核及其他相关规定;
1、按考核办法、合同条款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处罚;
2、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1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 6 月 28 日到2022年 7月 18 日。
5.2获取方式: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 月 18 日 09 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肆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市政府大楼312室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葛冬冬 | 联系人:孙勤勇 |
电 话:0513-88812565 | 电 话:0513-81819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