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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中山北路202号地下停车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2-06-25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500.00(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北路202号地下停车场已由南京市鼓楼区行政审批局以(鼓行审备[2021]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虹桥饭店,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奥体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中山北路202号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02号,南京虹桥饭店内。开挖建设地下停车库及配套景观绿化工程,地下停车库地下二层、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5854.82㎡,层高4.65米;地下二层建筑面积5568.4㎡,层高3.7米;可提供非机动车位200个,机动车位约300个,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本项目基坑深度大于10m,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 117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6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10月0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5月21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中山北路202号地下停车场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变配电工程、道路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标识标牌、电梯、景观绿化工程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设计工作内容: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新建工程的方案深化设计(如有)、初步设计及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全部设计内容,包含室外工程(含综合管网、园林景观绿化、道路等配套附属设施),基坑支护、导向标识和车库划线设计等,协助办理施工图纸审查并确保通过,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 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承包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以上相关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筑师一级;
2、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
3、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4、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职员;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企业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缺一不可。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业绩证明材料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的时间要求2021年12月至2022年05月提供养老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临时一级建造师和临时二级建造师投标。
(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6)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且为施工企业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如果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成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0)如因企业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资质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法人变更等)需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同步变更的,均应提供最新的证书(证件)。如果相关证书(证件)已经完成变更但仍使用变更前的证书投标的,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所有证书均以原件扫描件形式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11)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2)投标申请人对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一旦中标,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且以上人员变更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并在网上完成变更手续。否则视为未按合同履约,接受相应处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编入投标文件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编入投标文件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设计文件:2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 设计说明2: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区域划分、功能布局、新旧建筑结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 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文件是否处理好新建地下停车场与原有建筑、地铁5号线虹桥站的关系,合理规划出入口、合理布置内部交通和消防设施,满足防火和规划要求。提供整体鸟瞰效果图。优(6);良(5.4);中(4.8);差(4.2);无(0)
5.建筑专业设计: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的平面功能是否合理,与原有建筑空间的有机结合,与地上建筑的联系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评比。提供地上建筑改造后效果图。优(4);良(3.6);中(3.5);差(2.8);无(0)
6.结构专业设计:结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经济,重点分析基坑支护方案设计,要求确保地铁5号线和周边既有建筑、道路正常使用。优(5);良(4.5);中(4);差(3.5);无(0)
7. 机电各专业设计:对机电各专业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功能需求,是否具有技术先进性。优(2);良(1.8);中(1.6);差(1.4);无(0)
8. 绿色设计:是否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9. 室外景观设计:对室外环境景观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是否满足花园式设计需求,是否具有生态建筑理念和措施。提供景观整体效果图。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0.经济分析: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经济性进行分析,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经济性进行比较、评审。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11.设计深度:投标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投标方案设计深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4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尤其是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确保周边建筑、道路的安全措施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2分)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得0.4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4分、高级职称的得0.2分。 (3)建筑设计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2分、高级职称的得0.1分。 (4)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2分、高级职称的得0.1分。 (5)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中级职称的得0.1分。 (6)电气专设计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中级职称的得0.1分。 (7)景观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中级职称的得0.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8)岩土设计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中级职称的得0.1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注:(1)享受正高级工程师待遇的不视为具有正高级职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人员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得分相互不可兼得,不得重复计分。 (2)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2月-2022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自2018年4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的含地下室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公共建筑不包含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公寓等,不包含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等。)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9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85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7-25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奥体中心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88号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
        邮       编:/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鲁工联      系     人:吴有进
        电       话:/电              话:19895869599
        传       真:/传              真:025-833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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