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实施的“威宁县开华家园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项目,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A-2: 形式审查、资格审查记录表;企业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现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A-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证件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缴纳养老或劳动合同为准。
现变更为: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证件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缴纳养老或劳动合同为准。
3.原招标文件中:附表A-3: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6个月。
现变更为:工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划工期”为:360日历天(12个月)。
4.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A-4: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统计表。
现变更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A-4等同于A4.2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评分(A) 中的描述。
5.如招标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情况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部分为准。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9930685.24元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变更(澄清与答疑)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