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AZC-20221102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服务中心照明用电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 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三)预算金额: 总电费约1123.75万元∕年(电量约1550万度)
(四)最高限价: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6月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0.7248元/度)。
现 修 改 为:
(三)预算金额:总费用约1123.75万元/年(电量约1550万度,以实际使用电量为准)。
(四)最高限价:0.73元/度(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电度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本项目采用“全电量一口价”交易模式,投标人的报价(即用户结算电价)应包含为招标人提供电力交易全部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利润、税金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中途所涉及到协助招标人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等工作均不再另计费用)、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10.2省内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到户结算电价为当月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减去中标人“优惠价格”加上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输配电价按国家及省新核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1)本次投标人投标报价统一以2022年6月份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0.7248元/度(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基数优惠后的价格进行报价。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报价小数点只保留2位,单位为元。为了便于系统计算,现要求投标人报价统一扩大100倍。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01元/度,则投标报价写作72.47元;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03元/度,则投标报价写作72.45元;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00元/度,则投标报价写作72.48元(大写金额同样按照扩大后金额填写)。
(3)当月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以实际结算当月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为准。
(4)“优惠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由中标人一次性包干,以后无论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中标“优惠价格”均不予调整。
10.5本次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月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0.7248元/度),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扩大100倍后为72.48元/度)
现 修 改 为:
10.1本项目采用“全电量一口价”交易模式,投标人的报价(即用户结算电价)应包含为招标人提供电力交易全部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输配电价格(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利润、税金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中途所涉及到协助招标人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等工作均不再另计费用)等。
10.2 省内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与用户的到户结算电价为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减去中标人“优惠价格”加上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输配电价按国家及省新核定的价格水平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1)本次投标人投标报价统一以2022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交易总交易结果成交均价466.69元/兆瓦时为基数优惠后的价格进行报价。
(2)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1.60元/兆瓦时,则投标报价写作465.09元;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12.50元/兆瓦时,则投标报价写作454.19元;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元/兆瓦时,则投标报价写作466.69元。
(3)“优惠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由中标人一次性包干,以后无论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中标“优惠价格”均不予调整。
10.5 本次项目设定投标最高限价基数,最高限价为2022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466.69元为基数,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基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4.3 甲方的结算电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价格(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利润、税金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中途所涉及到协助招标人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等工作均不再另计费用)+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中标人“优惠价格”,即甲方的结算电价=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当月电度用电价格(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标人“优惠价格”。其中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的发文确定。
现 修 改 为:
4.3 甲方的结算电价=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利润、税金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中途所涉及到协助招标人申请办理电力交易有关手续等工作均不再另计费用)+输配电价(含线损及政策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中标人“优惠价格”,即甲方的结算电价=2023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标人“优惠价格”。其中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部门的发文确定。
4、原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注:(3)本次投标人投标报价统一以2022年6月份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0.7248元/度(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基数优惠后价格进行报价。
(4)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投标报价小数点只保留2位,单位为元。为了便于系统计算,现要求投标人报价统一扩大100倍。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01元/度,则投标报价写作72.47元;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03元/度,则投标报价写作72.45元;如投标人优惠价格为0.0000元/度,则投标报价写作72.48元(大写金额同样按照扩大后金额填写)。
现 修 改 为:
注:(3) 本次投标人投标报价统一以2022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交易总交易结果成交均价466.69元/兆瓦时为基数优惠后的价格进行报价。
(4) 本次项目设定投标最高限价基数,最高限价为2022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总交易成交均价466.69元为报价基数,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基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市政大厦
联系方式: 郑杰、傅业龙,电话:0517-83990191、83990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方式: 陈飞 电话: 0517-83638019
3、项目联系方式(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项目联系人:顾诗仪
电话:0517-8363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