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D[2022]1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通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匹配资金、县级财政一般债券匹配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2年通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河镇、富林镇、祥顺镇,共分3个片区。其中,片区一位于清河镇大古洞村、靠山村、新兴村、山河村,建设规模为2.88万亩;片区二位于富林镇岔林村、双河村,建设规模1.30万亩;片区三位于祥顺镇大林子村、西六方村,建设规模为3.91万亩。
片区一坐标:X: 5120696.463-5126945.100;Y: 43516415.620-43524205.362
片区二坐标:X:5091709.443-5097450.320;Y:43474871.273-43477632.852
片区三坐标:X:5090623.926-5096886.999;Y:43500375.082-43510022.001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8.09万亩(其中,水田6.84万亩,旱田1.25万亩);
2.4主要建设内容:(一)土地平整工程:平整土地面积1191亩。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工程:共计治理渠道51条,总长度36.56km。其中,支衬砌渠21条,总长度21.871km;斗农渠衬砌30条,总长度14.688km。排水工程:清淤及护砌沟道19条,长度23.48km。建筑物工程:建筑物528座。其中,涵洞435座、农道桥5座、斗门57座、闸31座。简易涵管1224m,拆除涵管360m。
(三)田间道路工程:修缮田间道路123条,总长度99.72km。其中,机耕路(水泥混凝土路面)36条,长度36.06km;机耕路(砂石路面)87条,长度63.66km。
(四)农田输配电工程:架设输变电线路43.83 km。其中,10KV线路14.83km,0.4KV线路29km;购置安装变压器30台套:S11-160变压器10台套、S11-100变压器20台套。
(五)其他工程:建晒场5处,总面积18676m2。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共47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8定标方法:评定分离(集体议事加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5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可就下列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第四标:招标控制价为1793.25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2年5月至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同时须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由于黑龙江省社保系统升级,如截止到开标时间系统升级还未升级完成造成社保证明无法开具,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在本企业在职证明的承诺并提供劳动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20时00分至2022年8月4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3其他注意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潜在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信誉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信誉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574361011
联 系 人:程前
招 标 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通河县
联 系 人:李宝伟
联系方式:0451-57430198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汇处星光耀广场A座9层
联系人:徐工
电话:0451-82291520
电子邮件:fdgj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