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费县护城河上游管网治理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项目内容:工程位于费县护城河上游河沟天景路至沂蒙路段,钟山沟和护城河在此交汇后经和平路桥流入温凉河。改造方案:1、废除过建设路桥段管径为DN300的现状污水管道;2、设计污水管道采用DN600钢管,壁厚12mm,管道内防腐采用水泥砂浆,外防腐采用加强级四油三布石油沥青涂料外防腐,架空敷设及支墩、检查井、挡土墙等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费县;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费县护城河上游管网治理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费县护城河上游、肖山河下游治理工程监理;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90日历天;
第二标段:随工程工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其在监项目有3个及以上工程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1日,每日上午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10月09日上午09:00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2年10月09日上午09:00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第二标段: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建议保证金形式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形式。
6.2投标保证金使用网上缴纳,保函和银行保函均可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与保函须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韩科长
联系方式:18596235033
9.2代理机构:临沂恒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葛工
联系方式:1572529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