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国卫规划函[2016]2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现就门急诊医技楼EPC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内容
2.1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39 号
2.2项目概况:门急诊医技楼EPC建设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 139 号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院内。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总建筑面积 99395㎡,地上10层(包括设备夹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47.10m,总投资约7.7亿元,其中EPC建安工程约6.3亿元
2.3工程投资估算:建安工程造价约6.3亿。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财政补助
2.6服务周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从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完成合同签订服务内容止),具体服务周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服务内容:审核EPC招标范围及上限值,对基坑支护施工图审查后的预算进行审查包干、对EPC中标总承包单位出具的经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符合性进行审查并及时出具结果,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其中
施工阶段:
(1) 根据委托人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并对建设项目相关合同进行专业审核,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2) 签订EPC合同前进行清标并出具清标报告。
(3) 提出针对总承包方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如有),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和比选;全程参与设备、材料的询价、审价、结算等相关工作;对厂家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
(4) 根据最终版深化审计图审核预算并出具审核报告;
(5) 对施工过程中的的各种详细设计方案、变更方案进行成本测算;
(6) 参与现场设备进场验收、隐蔽工程、工程变更等现场见证计量;
(7) 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审核处理;
(8) 工程计量支付现场工程量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9)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方案的建议;
(10) 提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造价信息服务,并协助业主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及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1) 对零星非招标项目进行预算审核;
(12) 提供造价咨询的阶段性结算审核报告及最终全过程跟踪审计报告。
竣工阶段:
(1) 参与竣工验收与现场核对审核;
(2) 各类工程(包括变更)的竣工结算审核;
(3) 竣工决算的审核;
(4) 建设项目后评价。
具体范围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3年须具备至少三个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非居住类公共建筑全过程造价咨询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项目负责人1人,驻场专业技术人员3人(造价工程师2人,其他人员1人)。
3.4.2拟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建安工程费用大于等于3亿元的非住宅类公共建筑的造价咨询(含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等)。
3.4.3拟任的驻场造价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有两年以上(含两年)驻场经历(提供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驻现场负责人名字,如不能体现,需提供合同中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服务。
3.4.4拟配合本项目的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1人,驻场专业技术人员3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编、审报告书上的金额为准,若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投标人业绩应为其自身的,不能是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不接受联合体、分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组成;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3日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公示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2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万家丽南路与黄谷路交汇处东南角,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南省环保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正对面]),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公告牌。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139号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94138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曹森参,冯索
电话:0731-85177559/560
邮箱:5171588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