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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加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2-10-08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0.01(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楼修缮加固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2022]12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缮面积为3105.37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地上四层)修缮面积为2405平方米,附属平房(地上一层)修缮面积为700.3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办公楼及附属平房进行修缮加固,调整用房功能布局,并对拆除部分进行恢复性装修,更换外立面、屋面、内墙、地面、吊顶、门窗,对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系统进行改造,新增室外钢梯1部;同时从场外引入一路10kV高压线路,对室外配套管线、道路、绿化、围墙、大门等进行修缮提升
2.2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55岁以下,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而且应当常驻工地现场;3.4根据冀建市(2011)552附件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最低配备人数为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01 08:302022-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53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层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李鹏、彭兰

联系人:郭浩田
电话:

0311-87902882、0311-88600623

电话:0311-8986175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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