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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市管县乡公路9处交叉口车辙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发布人:  管理员
  • 加入时间: 2022-11-10
  • 所属分类: 工程类
  • 该文价格:   0.01(元)
  • 所属行业: 
  •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 项目咨询: 4009661839

项目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市管县乡公路9处交叉口车辙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皋财建备预 20221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市管县乡公路9处交叉口车辙维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

2.1.2建设规模:本次对如泰线、如江线、东搬线、王石线、新丁磨路上等9处交叉口的路面车辙进行维修,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行车舒适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87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10,竣工日期:2023年18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对如皋市市管县乡公路9处交叉口车辙维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的规定,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R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交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养护维修(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交工(2)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或、和联合体项目业绩);

(4)项目负责人以交工验收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交工验收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20201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720211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820221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9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10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11 09 日至202211 309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1 3090000秒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行政中心 B 座 3 楼        地    址:如皋市电信大楼16楼 

    编:226500                        编:226500

  人:王婧                         人:谢楠楠

    话:0513-87539026                话:1596293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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